化妆品备案申报产品名称审核需注意的细节

By cnpermit

2019-01-02 11:27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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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随着化妆品备案政策下放的实施,新政策在化妆品备案时间方面是越来越便捷了,基本4个月左右产品就可以进行销售了,所有下放的省市中,小编认为浙江备案是最快捷的,报告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就能够出来,整体的申报时间自然就缩短了很多,这样算来两到三个月就可以进行进口销售了,并且浙江这边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条件,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福利也很多。

这个不是今天的重点,我们主要来说说“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”中,中文名称的问题,因为很多客户问到这,所以我们就再来谈谈。

 

首先,我们来说一下,化妆品命名必须符合的原则:

1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

2、简明,易懂、符合中文语言的习惯

3、不得误导、欺骗消费者

 

其次,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的内容有哪些?!

1、虚假、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

2、医疗术语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

3、医学名人的姓名,例如:李时珍、扁鹊......

4、消费者不容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

5、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

6、已经批准的药品名

7、外名字母、汉语拼音、数字、符号等

8、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

 

最后是产品中文名称的审核:

1、表示防晒指数、色号、系列号的,或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的外文字母、符号表示的除外,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、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,但约定俗成、习惯使用的除外,如维生素C

2、化妆品的商标名分为注册商标和未经注册商标,商标名应当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。

3、化妆品的通用名应当准确、客观,可以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、使用部位等的文字。

4、商标名、通用名、属性名相同时,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,包括颜色或色号,防晒指数、气味、适用发质、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。

5、名称中使用的具体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词汇的,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。

6、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可以使用与其含义、用途、特征等相符的词语。

 

给大家列举一些禁用的词语作为参考:

绝对化的词语:特效;全效;强效;奇效;极致;换肤;特级;

虚假性词意:如果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,就宣称产品是“纯天然”的,就属于虚假性词意。

医疗术语:药用,医疗;治疗;各类皮肤病名称,各种疾病名称等。

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:抗菌;抑菌;防敏;抗敏;祛疤;瘦脸;吸脂;抗炎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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